发布时间:2023-04-07 作者: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推动“新焦煤大监督体系”构建工作走深走实、取得实效,霍尔辛赫煤业持续完善监督机制构建,以监督任务“项目制”作为落实职能监督责任的重要抓手,压实各方监督责任,推动职能监督从“有形”向“有效”转变。
随着“新焦煤大监督体系”构建工作不断向纵深推进,针对职能监督缺乏有效方法、主动监督意识不强、监督针对性不足等问题,霍尔辛赫煤业纪委立足公司现状,以落实监督责任项目为抓手,以解决具体问题为切口,紧盯薄弱环节,推进问题整改,要求各职能部门针对本领域存在的主要廉洁风险,实行问题治理“项目化”管理,通过制定《职能监督项目书》,明确责任人、制定具体的计划和切实管用的措施,将每一个问题作为一个监督项目来推进落实,形成项目确定、过程推进、成果确认、质效考评、项目结项全方位闭合管理的监督流程,积极推动构建立体、系统和科学的监督体系。
实施监督项目化管理,不仅牢牢掌握监督主动权,而且有利于提升监督质效,督促被监督单位整改到位,加强责任传导,督促相关责任部门落实管理责任,使知责明责更清晰、履责尽责更到位,以管党治党责任的落实推动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